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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工作条例
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来源:    浏览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性质、宗旨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团委、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在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和学工办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

工作宗旨是展现生命科学学院风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以“成人”为基础,以“成才”为目标的学生活动,帮助每一名学生走上成功之路。

第二条 学生会工作任务

在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团委和学工办的领导和指导帮助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全体同学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以争做“四有”新人为标准,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反映学生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创造优良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产生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竞选条件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敢于同各种错误言行和歪理邪说做斗争。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群众基础好,独立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性强,认真负责,办事公道,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3.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学校和部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第四条 选举办法

1.学生会每学年改选一次,在每学年末进行换届。

2.产生:学生会各部长原则上由副部长、干事竞选产生,副部长、干事由全体学生竞选产生,经评选委员会考核择优选任。竞选程序如下:

1)公布竞选职位。

2)参选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学生会干部自荐表(附表1),申明竞选职位、简述个人事迹、个人特长、爱好和工作设想等。

3)进行参选人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竞选。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竞选者进行公开演讲。学院领导老师和上届学生会干部组成评议团进行评议。

4)在对竞选者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特点和实际需要拟定名单,公示三日,接受监督。

5)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调整,确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名单。

6)各部长本着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根据递交的学生会干事自荐表(附表2),提名干事,按程序选举,经学院团委和主席团研究后确定名单,公示三日,接受监督。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调整,确定干事名单。

召开新一届学生会成立大会,正式宣布任命。

3.任期:学生会干部任期一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至四人。必要时设主席助理一人。

2.学生会设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女生部、自律部、社团部、社会实践部、卫生部、科技部。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设一至三人。

3.机构设置及相关人员安排可按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第六条 工作职责

1.在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委、学工办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各项工作。

2.参与管理、检查、监督生命科学学院的各项学生工作。

3.在生命科学学院内组织各项有益的活动,并配合全校各项工作活动。

4.反映学生建议意见,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第七条 主席、副主席职责

学生会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秘书长、副主席及助理协助主席工作:

1.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各部工作情况,协调各部关系,及时解决各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及时认真地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安排布置各部工作。

3.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传达校、学院指示精神。

4.召开各班主要干部会议,了解学生要求、意见和思想动向。

5.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的领导下抓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6.独立或协助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好各项大型活动。

7.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写出当年工作总结。

第八条 各部工作职责

1.秘书处

组织、协调、监督各部工作,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正常进行;起草监督执行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主持相关会议,做好学生会大事和部分会议记录;监督学生会成员考勤情况、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整理和保存各部活动计划及总结;负责学生会物品领取发放和内部档案文件管理;做好各机构的财务收支登记入档、支出报销工作;做好与院学生会的沟通联系工作。

2.学习部

动员、指导学生认真学好课本知识和积极参加各种有利于学习的课外活动;探索科学学习方法和各种技术的攻坚,帮助同学们养成勤奋、严谨的学习习惯并能及时给予同学在项目开发中的技术帮助;及时的向同学们介绍专业发展动态,并为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指导和相应的信息服务;定时召开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布置工作。组织新老生学习经验交流会,举办相关学术讲座等活动。

3.生活部

及时解决同学们在宿舍、食堂等方面反映的问题。同时协助学院对教学区内的各种建设。把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团委学工办和主席团。负责贫困补助,勤工助学金贷学金及贫困奖学金的发放.组织生活方面的各项活动,搞好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

4.宣传部

及时宣传时事政治,报道校园文化生活,做好生命科学学院及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反映学生思想实际和意愿,扶正抑邪;工作有时代气息、创新精神,积极完成校、学院各项工作,努力更新同学思想观念,强化学生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促进同学间思想交流。给其他部门提供工作宣传上的支持和帮助,让学生会的工作得到全体同学的了解和认可。

5.文艺部

经常性地收集和反映同学对学院文艺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同学参加校级大型文艺活动;组织学院内各类学生文艺活动(演出);负责学院内有文艺特长的同学的组织和联系工作;完成校团委基础部党总支、团委、学工办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活跃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努力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素质。

6.女生部

关注女生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针对女生的特点开展各类更适合女生的活动,从而培养现代大学女生的审美观,提高其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使她们得到更好的发展。

7.体育部

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选拔优秀体育人才,给同学们提供展示自己特长的舞台;以丰富同学的体育生活、提高同学的身体素质为出发点,组织本学院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并结合实际需要,开展各种具有创造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活跃校园文体生活。

8.卫生部

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帮助大家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发扬优良的生活作风,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卫生部管理范围包括卫生区管理和宿舍管理。负责划分卫生区,组织劳动和卫生检查评比,并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时刻以“从根本出发,从小事做起,深入学生内部,为大家办小事,办好事”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

9.自律部

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纪律环境,维持正常的学习秩序;全面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不定期检查学生宿舍纪律,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备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在大型活动中承担着维持现场秩序的工作。

10.科技部

负责本学院网页的制作和维护,并积极发动同学配合相关老师和单位做好各种学术及探索性的课题研究;大力开展各种积极有益的学术科技讲座;积极配合各部的各种活动,并负责相关科技型设备,如音响等;承办全校科技文化艺术节相关项目,并组织同学们参加相关活动。

11.社会实践部

加强与其他学院友好关系,加强与他院系的特色文化交流,推进本学院品牌宣传工作。了解社会动态,紧跟时代步伐,引入相关社会信息,为本学院同学接触社会锻炼自身提供机会。做好学院学生会各项活动赞助等筹备工作。

12.社团部

发展本学院社团文化,开展有特色的社团活动,丰富本学院同学课余文化生活。对本学院各社团及其活动予以规范监督,加强与团委 校社团联合会相关联系工作。

13.记者团

记者团作为学院动态新闻的宣传和展示窗口部门之一,培养具有一定素质的新闻人,对学院的各大活动进行采访和报道,宣传学院先进的文化精神。组织开展特色活动,丰富大学生业余生活。同时做好对外传媒工作,及时写稿,审稿,校稿,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类大型活动,做好后期宣传工作。

14.青年志愿团

青年志愿团是志愿服务同学服务社会的一个爱心团队,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学习和传播志愿者精神,在开展志愿者活动的同时,能对外宣传学院的精神风貌。

15.心理健康部

心理部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学生心理健康,营造校园良好心理氛围。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自助能力,增强学生心理保健和求助意识,培养健康人格;宣传“自助助人”理念,使学生完善自己同时关爱他人,共同建设团结、友爱、和谐的学校大家庭。

第九条工作流程

1.各部举行活动前须广泛征求意见,提前申请,将计划上报主席团,及时做好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写好总结报告。

2.学生会各部应积极主动同校学生会相关部沟通联系;积极加强各部间的联系和协作;各成员要具有探索和创新意识,不断使学生会向前发展进步。

注:详见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活动流程表(附表3)

第四章 学生会成员奖惩办法

第十条 奖励办法

1.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会干部民主测评中成绩优秀者,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加相应的综合测评分。

2.凡各部干事能很好完成学生会的工作,在部内民主测评中成绩优秀者,将授予“优秀学生会干事”荣誉称号,加相应的综合测评加分。见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优秀干事评比细则(附表4)。

3.工作表现优秀者向校、学院相关组织推荐。

4.民主测评由主席团提名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由各部长提名,全体学生会成员投票选取。

第十一条惩罚办法

1.各成员坚持原则,并灵活处理实际问题,不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否则视情节严肃处理。广泛吸取同学们的意见,取长补短,集思广益。

2.若工作出现严重失误者,则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上报团委学工办、记过、免除职务等处分。

3.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各种活动,如有不到必须请假。请假时部长以上须由主席签字,副部长及干事须由分管主席签字。未请假或请假不准私自不参加会议或活动者根据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上报团委学工办,撤销职务等处理。

4.若部内成员工作散漫,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不负责,部长有权向上级提出申请,给予相应处理直至撤销职务。

5.各部对于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主席团反映,以便协助解决;不及时上报酿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6.学生会成员凡有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较坏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停职察看、开除等处理。

7.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组织各种活动,不得无故迟到,否则根据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上报团委学工办,撤销职务等处理。

8.因个人学习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学生会工作者,学生会将做出相应处理。

9.在学生干部民主测评中同学反映较大者。并有事实依据,学生会也将做出相应处理。

注:本条例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所有,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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